〔自由時報記者邱紹雯/台北報導〕近來不少藝人在拍攝影片或表演時發生意外,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對北市廿家電視台及廣播、電影製作公司進行勞工室內工作場所抽查,其中有高達十九家違規,幾乎國內所有知名的電視台全被列入違規改善範圍,要求限期改善。
勞工局抽查 高達19家違規
勞工局勞工檢查處表示,本次專案檢查範圍主要針對廣播及電視節目供應業、電影業、電視業等共廿家事業單位的勞工室內工作場所,包括攝影棚、錄音室等,以保障演藝事業相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。
勞工檢查處表示,檢查結果以「勞安現場設施設備」及「勞安管理措施」兩大缺失為主,勞安管理措施違規最為嚴重,其中違規比例最高的包括「未設置並報備安全衛生工作守則」,十四家違規;「未設置勞安管理人員」,十一家違規;「未對勞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」,八家違規。
在「勞安現場設施設備」部分,兩家電視台被檢查出「攝影棚內自路面起算二公尺高度之範圍有障礙物,可能使勞工行進間撞擊頭部」;一家電視台的合梯使用不當可能導致墜落;另有兩家因電器未有絕緣包覆可能導致感電違規,皆可能造成意外。
勞工局公布,十九家抽檢不合格的事業單位包括三立、東森、聯意、壹傳媒、中天、年代、華視、中視、台視、八大、飛凡、緯來、民視、春水堂科技娛樂有限公司、台北影業、中影製片廠、采昌國際多媒體、富邦媒體科技及中廣;唯一符合規定者為海上影業有限公司。
勞工局長陳業鑫呼籲,勞工從事技藝表演演出、影像拍攝作業時,雇主須重視工安及健全勞安管理制度,除要求限期改善,也將不定時進行抽驗複查,如重複違反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者,將嚴格實施罰鍰處分,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的作業場所,強力採取停工手段。